深圳口岸查獲300萬“逆向走私”案, “玻璃酒瓶”藏大量香煙
南都訊 記者王睦廣 中秋、國慶雙節臨近,皇崗海關在貨運渠道查獲一宗兩地牌貨柜車混藏香煙走私出境案件,共查獲348箱香煙,初估案值超過300萬元人民幣,這也是今年以來該關查獲的最大宗混藏香煙出境案件。常見的走私案多為從香港走私貨品到深圳,而不時發生的走私香煙案件則一般是從深圳走私到香港,主要是因為香港為了控煙而對煙草征收較重的稅。
皇崗口岸查獲的走私香煙 通訊員蔣昕供圖
皇崗口岸查獲的走私香煙 通訊員蔣昕供圖
申報“玻璃酒瓶”的貨物中混藏香煙
據皇崗海關介紹,9月18日下午17時左右,一輛兩地牌貨柜車從皇崗口岸貨運渠道出境,該車申報承運出境某規格“玻璃酒瓶”一批,車輛經過海關自動核放系統時,系統突然報警,皇崗海關關員于是對車輛進行檢查。
打開貨柜后,海關關員發現柜內均為擺放整齊的統一規格紙箱,關員從上層查驗了數個紙箱,里面確為白酒玻璃酒瓶。隨著查驗的深入,在底層的紙箱里,關員發現了大量香煙!這些香煙涉及品牌眾多,包括“紅雙喜”、“萬寶路”、“中南海”、“芙蓉王”等。經清點,這堆申報為“玻璃酒瓶”的貨物中混藏了348箱香煙,共計13920條(2784000支),初估案值超過300萬元人民幣。目前,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。
香港為控煙而對煙草征收較重的稅
常見的走私案多為從香港走私貨品到深圳,而走私香煙案件則一般是從深圳走私到香港,主要是因為香港為了控煙而對煙草征收較重的稅。
據了解,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,一般進口或出口貨物毋須繳付關稅,但有四類應課稅品則需要繳稅,由香港海關負責征收,包括:酒類、煙草、碳氫油類、甲醇。其中煙草按每單位數量的特定稅率繳稅,比如進口每1000支香煙需要繳稅1906元港幣。對于一般旅客攜帶香煙入境,香港規定年滿18歲的旅客,可以免稅攜帶19支香煙進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。